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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通州數百畝耕地私賣燕郊蓋別墅來源:本站 發布日期:2011-3-28 16:53:19 點擊次數:2172 白廟村將750餘畝土地假借“土地換段”出售,法院判決轉讓協議無效 昨日,一名保安走在燕郊和安花園達觀別墅區內。該別墅建設各項審批均由河北相關部門辦理,但所占土地屬於北京市界內,十幾年前是通州白廟村的耕地。 本報記者 段修健 實習生吳晗 白廟村將750餘畝土地假借“土地換段”出售,法院判決轉讓協議無效 上世紀90年代,北京通州白廟村與河北燕郊棗林村簽訂《土地換段協議》,“為便於耕作管理”,雙方互換麵積大體相等的耕地。 時至今日,白廟村村民也沒看見“換過來”的耕地,而“換出去”的750餘畝土地,被建上高檔別墅,每套價值五六百萬元。 記者調查得知,這份協議的背後,是燕郊開發區以“土地換段”為幌子,用1122萬餘元將白廟村耕地購買,並將耕地“漂白”為國有土地,出讓給開發商用於房地產項目。 如今,法院已判決,當年《土地換段協議》違法無效。但如何解決陷入困境。 北京區域地圖上,南北流向的潮白河,在通州白廟村折為東西流向,然後又折回南北流向。 3月23日,春寒料峭。 白廟村附近的潮白河已近斷流,寬約二三十米的河道現出“千溝萬壑”,一陣風刮過,卷起沙塵。 位於河南岸的白廟村,土灰色的矮房和院落“趴”在堤下。 隔河相望,一排排灰褐色牆體的獨棟別墅,門口嵌著燙金大字“和安花園達觀別墅”。 “和安花園”在官方登記的坐落位置為“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燕順路西側”。三河市官方信息顯示,該小區建設所需各項權屬審批手續,均由河北相關部門辦理。 而北京市政府部門編製的《行政區域界線基礎地理底圖》中,上述別墅所在地為北京市界內。 “那兒的地是俺們村的,是北京丟失的。”67歲的白廟村村民宋學明說。 田園消失大興土木 “河北地”是白廟村在潮白河北岸擁有的一塊土地,它與燕郊鎮棗林村的土地齒牙交錯。 宋學明拿出一張4開大小的白紙,邊角皺起,上麵的筆畫清晰。 這是村民手繪的《1985年至1993年白廟“河北地”草圖》,是這片“丟失”土地的微縮。 “河北地”是白廟村在潮白河北岸擁有的一塊土地,它與燕郊鎮棗林村的土地齒牙交錯。 草圖顯示,“河北地”由耕地和河灘荒地組成,由白廟村60多戶村民耕種。 宋學明的記憶中,這裏有田,有樹,有房。土地旱澇保收,村民生活穩定。 當時潮白河有水,村民到對岸耕作需乘船,運肥料和拉糧食都比較困難。村裏就將60戶人家專門駐紮北岸,還蓋上房屋。 1982年,白廟村實行承包責任製。村民承包期從1984年到1994年。“河北地”種上玉米等作物,還有果樹和楊樹等。 宋學明等村民稱,1990年左右,村裏上漲承包費和水電費。由於接受不了高額承包費,再加上隔著河耕作不便,大多數村民搬回本村。 田地荒了一陣,房屋也閑置下來。 1992年8月,經河北省政府批準,燕郊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立。 “河北地”旁邊的棗林村被劃入燕郊開發區。 白廟村村民王永亮回憶,就在這個時間段,聽到有公司準備在“河北地”旁邊的棗林村土地投資興建高爾夫球場。1993年下半年,附近出現一些彩鋼板臨時房,工人開始鋪設草坪。不久,“河北地”也被圍擋圈了起來。 現年82歲的宋學增,是最後一個離開“河北地”的白廟人。 1996年,宋學增接到村委會通知:“河北地”已租賃給他人,不能繼續耕種,必須搬離。 宋學增拒絕搬家,隨後家裏被斷電斷水。最終,村裏給了幾千元搬家費,時年66歲的他和老伴搬離。 2003年左右,宋學明等人發現,“河北地”上開始大興土木,桃樹等被鏟車連根刨掉,各類房屋逐漸築起。 兩村簽協議京冀“換”耕地 協議規定,通州白廟村將755.28畝的“河北地”讓出,換燕郊棗林村位於河西岸等麵積土地。 看到本村耕地蓋起房子,白廟村村民開始追問時任村委會,得到的答複是“出租給了別人”。 村裏土地出租,村民未分到租金,宋學增等上年紀的村民,無地可種,隻能靠撿拾垃圾維生。 村民們向鎮、縣、市等各級部門反映問題,但均未得到解決。 2004年9月,新一屆村委會上任。 新村主任高樹全清理村委會材料時,發現4份《土地換段協議》。 村民們這才知道“河北地”已被“換走”。 《土地換段協議》由白廟村村委會和棗林村村委會簽訂,1993年9月至1999年3月,共簽4份。 協議稱,“潮白河兩岸互有白廟村與棗林村土地,長期不便耕作與管理”,“為滿足兩村群眾多年心願,兩村委會本著方便生產、互利互惠原則”,“經多次協商,達成土地換段協議”。 協議規定,白廟村將755.28畝的“河北地”讓出,換棗林村位於潮白河西岸的755.06畝土地。 由於白廟村土質較好,棗林村土地貧瘠、缺少水源,白廟村得到總計1122.498萬元的補償。 《土地換段協議》中,沒有約定土地交換的期限,但注明“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隨之發生轉移”,且“雙方互不幹涉調整換段後土地的使用”。 換地是否經過審批,補償款的去向等,經手此事的原白廟村委會主任王增林和原棗林村委會主任李鳳恒,均拒絕接受采訪。 時任白廟村黨支部書記的張樹奉隻表示,“當時對白廟村是有利的”,補償款都已記賬,“一分錢我也沒拿自己家來”。 高樹全證實,根據賬目顯示,這筆錢當時確實入了白廟村委會賬目,後來逐漸被花光。一些村民福利、村內建設和村委會等開支也用了這筆錢。 村民們稱,村委會曾在短期內向65歲以上的村民發放每月25元的補貼外,沒再分過錢,“一千多萬的補償款,是筆糊塗賬”。 通州白廟村750餘畝土地,假借“土地換段”賣給燕郊;法院判定違法,目前追討陷入困境 昨日,潮白河畔的白廟村,是一排排矮房。在河對岸本村的土地上,卻建成每套價值五六百萬元的別墅區,受益和管理均屬燕郊開發區。A08-A09版圖片/本報記者 楊傑 周曉東 攝 換地幌子下私賣耕地 通州法院、北京市二中院先後判決,棗林村在潮白河西岸無土地,協議違法應屬無效。 深藏10年的《土地換段協議》曝光後,白廟村村民更憤怒了。 “簡直是胡說八道,棗林村在河西岸就沒有地。”宋學增等村民說,《土地換段協議》所稱“換棗林755.06畝土地”根本不存在。村民們懷疑,前屆村委會欺騙村民,將“河北地”賣了一千多萬元,“還是賣給了河北。” 2005年,白廟村委會起訴棗林村委會,要求撤銷當年協議。 當年11月和2006年9月,通州法院、北京市二中院先後判決,白廟村“置換”給棗林村的土地在北京市行政管理範圍內。雙方簽訂《土地換段協議》後,均未報有關部門審批。法律規定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、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”,棗林村在潮白河西岸並無土地,該協議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,應屬無效。 今年3月22日,現任棗林村委會值班人員稱,這場官司與棗林村關係不大,法院開庭,村裏都不會派人出庭,而由代理律師前往。 該值班人員坦言,當年棗林村村委會充其量隻是在協議上蓋了個章,“既未出錢,也無獲利,並未過多參與該片土地交換工作”。所謂“土地換段”隻是個幌子,行的是“賣地”之實。 現任三河市國土局黨組成員、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局長梁國林承認,燕郊開發區成立後發展較快,基礎設施相對完善。開發項目需要土地,白廟村村委會則同意將此片土地“交換”。此項土地“交換”中,河北一方實際由燕郊開發區操作。所需資金由燕郊開發區撥付,“交換”而來的土地由開發區管理。 在他看來,所謂“河北地”地屬“飛地”,地理位置處於河北行政區內,但所有權歸北京。該片土地與白廟村相隔一河,種植不易,管理不便。 “要是單純交換,他們(白廟村)還能得錢嗎?”梁國林說,協議中所指“棗林村所屬潮白河西岸的土地”的確不存在,“換地”的實質就是賣地。當時白廟村方麵人員知道此情況,協議是雙方在自願訂立。 但中共三河市委常委、三河市副市長兼燕郊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穀正海的說法與此不同。 穀正海稱,當時是三河市人民政府的行為,所需資金也是由三河市政府撥付。 “開發區沒有最後決策權,沒有土地拍賣權,沒有一級財政權。” 北京耕地河北審批建房 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負責人承認,未征求北京市國土部門,直接向河北土地管理部門報批。 如今,“河北地”已建起“和安花園”等高檔別墅和小區,每套別墅的價格在五六百萬元。 這讓住著矮房的白廟村村民很眼熱。 打過官司的宋學明想得更多,北京的耕地,河北怎麽辦的建房手續? 3月22日,“和安花園達觀別墅”行政中心人員表示,所用土地是從燕郊開發區購得。 三河市房地產信息網顯示,該小區工程規劃證、預售許可證等,均由河北相關管理部門發出。 通州法院也查明,這片屬於北京的土地被“交換”後,燕郊開發區經三河市土地局將其出讓給相關開發商,用於房地產等項目開發。 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規定,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,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。 《北京市實施<土地管理法>辦法》也寫明,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、使用權的,必須向縣級管理機關申請土地所有權、使用權變更登記,由區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換證書。 然而,通州國土分局在給白廟村委會的《信訪答複意見書》中稱,未接到該項目的征地申請。 現任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局長梁國林承認,這片土地權屬改變沒有征求北京市國土部門,直接向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門報批。 他說,當時土地管理並不像現在這樣嚴格,不是采用“坐標式”控製管理,而是依照圖紙進行。由於此片土地距離燕郊很近,在圖紙上看來確實位於河北行政區內,上報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門後便獲得審批,出讓等手續得以順利辦理,甚至約定“土地權和所有權隨之轉移”的《土地換段協議》在此過程中也未派上用場。“如果換現在這麽嚴格,肯定就不行了。”梁國林說。 梁國林沒有正麵評價“此次土地權屬改變在當時是否合法”,隻是回答“不知道當時情況”。他表示,不能用現在政策衡量過去做法,兩個不同時期的土地價格也不具可比性。 “多少年前的事了,甭管誰說誰的理由,通州法院已在審理。”3月23日,三河市副市長、燕郊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穀正海婉拒記者采訪。 截至記者發稿,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尚未對此做出回複。 還地?賠錢?解決陷困境白廟村委會擔心,若隻要錢,又與“換地”的那屆村委有何不同?都是“賣地”。 法院兩次判決,曾讓宋學明等村民看到希望,“土地還是白廟的,走到哪都好說好要”。 但很快,他們發現撤銷協議是一個“虛”的行為,判決書並未明確要求棗林村返還土地。 白廟村委會人員帶著判決書,向通州國土分局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,要求兩級國土部門立案調查,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。 2007年1月,通州國土分局答複,“鑒於以上換地行為已進入司法程序,我局下一步將協助並配合法院做好相關工作”。 北京市國土局複查後稱,已責成通州國土分局立案調查,提出處理意見。 去年12月,通州國土分局在給白廟村民的《信訪事項答複意見書》稱,這項土地出讓涉及跨省問題,由北京方麵單獨出麵通過行政手段,達到返還土地或追繳土地補償價款的目的“已無可操作性”。 今年1月,北京市國土資源局《意見書》寫明,法院已判決《土地換段協議》無效,有關土地產權返回等後續處理問題,應當由村民繼續通過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,請求法院依法履行判決。 接到《意見書》後,白廟村委會立即向通州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棗林村委會返還土地。同時向三河市法院提交起訴書,訴求撤銷三河市土地局辦理該土地出讓手續的行政行為。目前,上述訴訟均尚無結果。 這塊“河北地”的糾紛,也牽動著現住土地上的人們。 “我買的可是大產權房,70年產權呢。”住在“和安花園達觀別墅”的周先生2008年買的房,他認為購房手續合法,不管如何爭地,都與現住居民無關。“要是劃到北京,我還占了大便宜呢,總不能給我拆了吧。”他說。 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規定,“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,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,恢複土地原狀”。 事實上,現任白廟村村委會也認識到,要回土地的可能性並不大。 村委會主任張鬆稱,要不回土地,也得要為村民討回經濟補償。 “一畝地要多少錢?這不行”,宋學明等村民代表了另一種觀點———“要地,不要錢”。 白廟村委會也擔心,如果隻要回錢而不顧其他,本屆村委會又與“換地”的那屆村委有何不同?同樣都是用土地換金錢,都是“賣地”。 張鬆表示,目前訴訟請求隻能是“返還土地”。但他願意與燕郊協商,共同解決此事。 現任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局長梁國林不認為此事陷入困境。 他稱,如果沒有開發區近年發展,這片土地不可能值這麽多的錢,已經蓋好的樓房不可能拆掉,與白廟村方麵無非就是協商經濟補償,隻是個“錢”的事。他分析,這片土地問題往往出現在白廟村委會換屆時,成為競選“砝碼”,“如果我選上,我就帶領村民把地要回來”。 國土部門被指監管失職 白廟村村民認為,此事造成如今棘手的局麵,北京國土等相關部門存在監管失職。 十幾年前的錯誤,如今解決起來很棘手。 “河北在北京地上蓋房就沒人管?”“自己家的東西被別人拿走了,居然這麽長時間不管?”打過官司的白廟村村民認為,北京區劃、國土等相關部門監管失職。 對此,北京市民政局區劃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,北京市與河北省於2001年簽訂協議完成勘界,此後北京市行政區劃未再改動。 “民政部門牽頭開展勘界工作,但不會涉及土地實際用途等問題,因此不了解河北省占用土地的情況”,北京市民政局宣教處人員解釋。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介紹,該局負責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,負責全市耕地保護、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製的監督管理等。 村民宋學明說,土地被私賣多年,期間國土部門如果加以查處和製止,不至於蓋起這麽多房屋,也就不會出現目前難辦的局麵。他認為,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,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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